南宁市旅游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2024-06-24 16:37:01
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并经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我会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会员级别和收费标准至今。现特对南宁市旅游协会会费收取标准(2021年版)作出调整并说明如下:
第一条 会费标准
(一)会长级单位:3000元/年
(二)理事级单位:2000元/年
(三)会员级单位: 1000元/年
(四)个人级会员: 200元/年
第二条 会员级别及缴费标准说明
(一)会长级单位,担任副会长职务的单位必须是理事级别单位会员选举产生,正副会长职务的按3000元/年缴费。
(二)理事级单位,担任各分会正副会长职务的单位必须是理事级别单位会员选举产生,按2000元/年缴费。(协会副会长且兼任分会正副会长的按3000元/年缴费)。
(三)个人会员统一执行200元/年缴费。
第三条 会费收取及缴费时间
(一)会费是本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各分会不得设立独立帐户,会费统一交纳至南宁市旅游协会帐户。
(二)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一次性交清,当年第四季度加入协会的新会员所缴纳的会费,视为下一年度的会费,缴费当年即可享受会员的权益。
(三)本协会按照国家规定开具会费电子财政收据。
第四条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办公费用以及按照南宁市旅游协会的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二)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费管理纳入南宁市旅游协会的财务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
(三)协会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在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五条 会费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缴费:单位会员转账缴费需备注名称,以便财务人员查收,请会员单位按以下信息转账。
协会户名:南宁市旅游协会 开户行:工行市府支行
协会帐号:2102112209300053420
(一)网上二维码缴纳会费:
1.关注《南宁市旅游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协会管理”,点击“会费缴纳”,长按交费二维码进入页面。
2.输入缴费金额,备注栏填写个人名称和经办人电话,点击会费,选择微信或者银联卡支付。
3.点击确认支付,交费后请立即截图保存作为缴费凭证,与协会财务人员联系开具电子发票。
第六条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二)本管理办法经2024年5月29日第5届第2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